告别婚姻之窘——四问农村高额彩礼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题:告别婚姻之窘——四问农村高额彩礼
新华社记者
近几年,中国一些省份农村由于高额彩礼引发的“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现象引人深思。全国两会期间,记者就这个话题采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学者,他们认为,彩礼金额应根据收入水平量力而行,高额彩礼与扶贫攻坚背道而驰,让人民群众富起来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彩礼攀比之风。
“因婚致贫”“因婚返贫”何以产生?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党总支书记裴春亮认为,婚前给付彩礼在我国是一种习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彩礼也水涨船高。越是贫困地区,越出现高价彩礼。
“不仅彩礼翻了番,房子、汽车等也成了结婚‘标配’,导致大量贫困家庭的婚龄青年结不起婚,或者为了娶媳妇弄得债台高筑。不断加码的彩礼成为贫困家庭沉重的负担,‘因婚返贫’现象比较普遍。”裴春亮说。
全国人大代表、商丘市委书记王战营表示,“因婚致贫”“因婚返贫”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背道而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改变现状,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彩礼金额给多少合适?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梅县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说,作为一种正常的人情往来,农村彩礼包含着很多传统习俗和邻里乡情。“在我们那边,结婚彩礼钱基本是2万到4万元,对广东人来说是可以承受的。现在都很开明随和,新人高兴就好,也没那么多规矩了。”李杏玲说。
在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赵孟营看来,单看彩礼金额的高低并没有实质意义,关键是彩礼和收入水平的关系。“如果彩礼金额是男方家庭收入可以承受的而男方家庭又愿意支付,那么就不会带来什么问题。如果彩礼金额超出男方家庭收入预期的支付能力或者男方家庭不愿意支付,那么彩礼就会变成伤害婚姻的利刃。农村是这样,城市也是这样。”
如何破解彩礼攀比之风?
王战营说,农村的红白事操办习俗,代代相传延续至今,根深蒂固。要想彻底改变现状,不能只会堵,还要学会疏,让老百姓在打破老传统的同时,找到新的替代模式。
2016年11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下发文件,要求把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山东、河南、陕西等地积极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起红白理事会。
王战营说,现在商丘市六县三区的所有乡村都逐步建立了红白理事会,白事“四菜一汤”、婚宴不大操大办、定亲彩礼不超3万元在商丘成为新常态。抽样调查显示,商丘市农村操办红白事费用普遍降低1/3。
王战营说,破除陈规陋习,减轻群众负担,既是广大群众的期盼,也是中央要求。政府要敢于担当,研究出台相关意见和规定,充当“黑脸公”,引导群众参与移风易俗工作。“但要把好事办好,还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赵孟营认为,在那些经济不发达、居民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地区,政府通过一些行政手段来进行限制、引导很有必要。但根本办法还是让人民富裕起来,让青少年特别是女性青少年获得更多的受教育机会,积极保护婚姻自由。
婚姻非彩礼不可?
李杏玲说,要不要彩礼、要多少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但不管彩礼是多少,婚姻的基础并非这些,而是彼此的理解和包容,彩礼只是锦上添花。
对于一些地方出台文件规定彩礼不超6万元标准,李杏玲认为,这也并不一定就可取。“毕竟结婚是讲感情、讲缘分的一件事,双方自愿就好。条条框框设置多了,感觉有些僵硬。”
广西人大代表、广西陆川县乌石镇副镇长梁丽娜则表示,当地很少有高价彩礼的现象。外出打工的青年自由恋爱,回来就结婚了,整个过程很简单,而且有时赴婚宴的客人甚至不需要掏份子钱,更加注重人情味。
赵孟营说,婚姻中的财产赠与是全世界都有的现象,但彩礼不是让一些家长借“传统”之名把女儿当成私有财产进行道德绑架来索要钱财。
“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的私事,家长只有支持和祝福的义务而没有趁机发财的权利。这才是我们应该大力倡导的中华新风俗。”赵孟营说。(记者:王慧慧、史林静、叶前、谭谟晓、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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