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玩行为艺术 竟然裸身登报
我和雅蜜是同学,都是学艺术的。在学校时因志趣相投,性格又十分相近,就像其他很多时髦同学一样谈起了恋爱。那时除了你侬我侬的柔情蜜语,谈得最多的就是未来。雅蜜说未来我们一定要开一间属于自己的书画馆,专售名人字画和书墨用品,做文雅生意来滋养我们的生活。这个计划我们谈了五年,五年后我们实现了这个美好的愿望,而雅蜜也成了我的老婆。
书画馆的生意并不忙,所以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吟诗作乐。这是我们的共同嗜好。她最常写一些类似席慕容风格的执著而豪放的句子。让我很是欣赏。我们陶醉在这样诗情画意的生活里,放佛这间书画室就是盛放我们灵魂的天堂。可好景不长,在我们婚后第三年,雅蜜不再满足这样看似充实却无比枯燥的生活,开始在写诗的基础上,结交一些诗友,这本是好现象,拓展交流渠道,对我们的生意也有好处。可她的一些行为,却让我不敢苟同。
那是我们结婚第三年的初夏,我们店里有些闲,雅蜜就伙同一众诗友玩起了行为艺术。他们的行为艺术常常是大批人一起剥尽身上的衣服,然后摆出各种造型,为的是突出艺术的氛围。我当然不能接受。但雅蜜似乎对这所谓的行为艺术着了迷,有一次甚至和众诗友跑去市郊的一处小山上,无论男女都聚在一起光身组成一个大字形或是人字形。后来她把照片拿来给我看时,我差点气吐血。
更没料到的是,这件事第二天登上了本市的晚报,照片也赫然在目。而雅蜜居然在很显眼的位置,她也毫不例外地和那些男性诗友一样,全身一丝不挂没有任何遮蔽。我看着报纸上那些图文并茂的阐述,再看看身边悠然自得沾沾自喜的雅蜜,我实在忍不下去,狠狠地打了她一个耳光。我虽然是学艺术的,但我只能接受一些高雅的事物,像这样以艺术之名胡作非的现象,我确实不敢恭维。
因为雅蜜裸照的事,我第二天就关了店门,我怕那些熟悉的客人和买主用奇怪的眼光瞪我,我没脸站在他们眼前,也不敢在这些熟人的问候声中待下去。我爸看了那天的晚报,气得旧病复发,住进了医院。我妈也坚持让我离婚,让不能让我成为李家的罪人,娶这样一个丢人现眼的老婆污染了门楣。否则,她和我爸就与我断绝关系。我,还能说什么呢,离婚似乎成了唯一缓和我们父子关系的渠道。
和雅蜜分手后,我把店里的字画和所有商品都低价出售,而且再也不想沾染任何与艺术相关的东西。甚至有时,看到电视上有模特在扭来扭去,我也赶紧调换频道,放佛多看一眼就是极大的罪恶。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雅蜜而起,我怕想起她,和她曾经带给我的甜蜜却又极具讽刺意味的生活。于是,直到现在,我依然选择单身。